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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
109年度職業訓練課程公告錄訓名單
公告日期:109年07月15日
公告期間:109年07月15日~109年07月21日
公告文號:109年07月15日北分署廣字第1092703632號函
訓練單位:福爾摩砂美藝有限公司
訓練班別:西中式烘焙訓練班第02期
訓練期間:109年07月21日~109年10月7日
最低錄取分數:85.5
錄訓名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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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考證號碼 |
姓 名 |
錄訓結果 |
143137003 |
黃O瑾 |
正取 |
143137004 |
何O正 |
正取 |
143137005 |
謝O香 |
正取 |
143137006 |
周O強 |
正取 |
143137007 |
鄒O涵 |
正取 |
143137008 |
何O梅 |
正取 |
143137009 |
趙O初 |
正取 |
143137010 |
廖O鳳 |
正取 |
143137011 |
簡O津 |
正取 |
143137014 |
李O娟 |
正取 |
143137017 |
趙O美 |
正取 |
143137019 |
曾O儀 |
正取 |
143137020 |
李O芳 |
正取 |
143137022 |
周O華 |
正取 |
143137024 |
粘O瑜 |
正取 |
143137032 |
陳O儂 |
正取 |
143137033 |
朱O玲 |
正取 |
143137036 |
姚O秀 |
正取 |
143137037 |
曾O正 |
正取 |
143137042 |
林O卿 |
正取 |
143137043 |
陳O茜 |
正取 |
143137044 |
劉O英 |
正取 |
143137045 |
宋O慧 |
正取 |
143137047 |
王O鳳 |
正取 |
143137048 |
王O華 |
正取 |
143137050 |
金O茹 |
正取 |
143137051 |
鍾O桃 |
正取 |
143137052 |
賴O君 |
正取 |
143137055 |
黃O玲 |
正取 |
143137056 |
王O珊 |
正取 |
143137018 |
林O立 |
備取1 |
143137021 |
賴O美 |
備取2 |
143137057 |
吳O珍 |
備取3 |
143137054 |
賴O卿 |
備取4 |
143137046 |
黃O傑 |
備取5 |
143137053 |
蕭O卉 |
備取6 |
143137049 |
林O惠 |
備取7 |
※ 正取名單依准考證號碼排序。
※ 對本公告如有不服,得依訴願法第14條規定,自公告期滿之次日起30日內,繕具訴願人簽名或蓋章之訴願書、參訓學員名單公告資料及相關證明文件,遞送原行政處分機關或訴願管轄機關。
一、錄訓說明:
(一)「甄選錄訓」甄試總成績(含:筆試、基本資料審查、口試三項)達60分(含)以上為錄訓門檻,依成績高低順序排列後,分列正取、備取,錄取名單經主辦單位核備後於3日內在本單位公佈欄(及網站)公告。如總成績同分者,以筆試成績高者優先錄訓,未參加筆試或口試者,一律不予錄訓。
(二)甄試成績不公告,對於甄試成績有異議者,得於錄取名單公告3日內以書面方式申請成績複查,逾期不予受理,且複查以一次為限。申請成績複查者,不得要求重新評閱、申請閱覽或複印答案卷及口試表、或提供各項甄試細項分數,複查內容僅重新核算成績加總是否有誤。
【甄試成績查詢窗口:職訓部 電話:(02)2668-7732】
(三)開訓後(含開訓當日)如尚有訓練崗位出缺時,將於開訓後3日內依備取序號依順序遞補學員。
二、注意事項:
(一) 經甄試公告錄訓者,應於開訓報到當日之報到截止時間完成報到,未完成報到者,除已辦理請假事宜外,視為放棄參訓資格。
(二)受訓期間依規定強制加入訓字號勞工保險(不含全民健保),尚因其是否領取勞保老年給付或於65歲前是否曾投保勞工保險等情事而有不同規定【例如:投保平安意外保險(含意外醫療)】
(三)符合申請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身分者,於開訓後(含開訓當日)5日內繳交所需證明文件,經本單位收集完整後函報主辦單位審查,經審核通過之學員,依規定按月核撥職業訓練生活津貼;倘若中途離訓或不可抗力者,即停止發放。
(四)受訓期間膳宿自理,受訓期滿全期訓練成績合格者,由本單位發給結訓證書。扣除公假、生理假與喪假之請假及曠課時數累積達全期訓練總時數8%(含)或曠課累積達全期訓練總時數4%(含)以上者,或參訓期間行為不檢情節重大者,應勒令退訓且不發給結訓證書。
(五)參訓學員有下列可歸責於己之情事之一,得視其情節,予以退訓或撤銷參訓資格:
1.提供個人身分資料供他人參訓或代他人參訓。
2.為自己或他人以偽造文書或不實資料參加訓練或申領職業訓練生活津貼情事。
(六)已參加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及其所轄各分署自辦、委託或補助辦理之其他職前訓練或在職訓練課程者,不得同時參加本訓練課程,如經查獲,應撤銷參訓資格。但參加在職訓練課程期間,發生非自願離職情事,而以就業保險非自願離職身分參加本訓練課程者,不在此限。
(七) 參訓學員於受訓期間或結訓後,仍須配合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地方政府或訓練單位辦理不預告訪視、訓練績效評估及追蹤考核。